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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论] 『吐槽』那些言情文里让你受不了的情节 [打印本页]

作者: barbamama    时间: 2012-2-2 06:58     标题: 『吐槽』那些言情文里让你受不了的情节

偶看言情,不怕天雷,不惧狗血,唯有一些桥段,作为推动情节,引发讨论之良品,被人用了又用,偶却每看必吐,在此列举一二,也欢迎列位看官有同感者同来不吐不快啊。纯属对普遍现象的冷静讨论,不举例,不针对,也请大家不要对号入座,和平与和谐。。。

1.        分手理由:一切以为了他(她)好的名义
那个横在这对苦命男女之间的鸿沟,或许是门第差距,或许是事业,灾难,疾病,等等等等,反正这个时候一定有个正义战士,这个人或者是一方的长辈,或者是一方的密友,会来劝说男(女)主,为了她(他)好而放弃爱情。然后被劝说的人思前想后决定圣母由自己来做,果断离去,然后心中默念一万遍“我是高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好!”在偷偷躲在角落里伤心流泪,怨天尤人,如此这般。空留那个不知情的人在莫名其妙的伤心。
且不说你的放弃是否真的那么有帮助,对于两个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的情侣(?)来说,一方的无故(或借故)离开,难道就不会造成难以磨灭的伤害?你确定你离开了,他/她就幸福了?如果是那样,他/她因你的离去而获得了幸福,那他/她肯定没有那么在意你,也就根本不值得你为他/她又是纠结又是伤心么。
一句话,面对困难时选择牺牲自己的,根本就是对另一半的不信任和满足自己的圣父/圣母情怀。

2.        矛盾制造:旧爱一定纠缠
前男友,前女友,前夫,前妻,青梅竹马,暗恋对象,种种不和谐的引发不安定因素的人物,都会在男女主相遇后发展感情的关键时刻蹦达出来。我看到至少有几十篇言情文里面,主角的朋友神叨叨的遮遮掩掩的说,“你听说了么?那谁谁回来了。。。”一看到这句,我就扶额,心说得了,又是一番血雨腥风啊。
醒醒吧,那个离开了你的人,既然决定离开,为啥还会巴巴的在你有了新生活之后回来搅乱?早干啥去了?大家好好相安无事的开启各自的新生活不好么?非得在人家已经成对了的中间插一杠子,吃饱了撑的么?俗话说,破镜难重圆,郭芙蓉说,没感觉就是没感觉。男欢女爱的事儿,大多是干柴烈火,金风玉露什么的,没道理一个离去多时的人还会对多年前的情爱耿耿于怀势在必得,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这句也是高频出现!!),没结果的事儿折腾个啥劲儿?经历过的人该了解,一般人分开两三年不联系的话,基本没啥共同语言,更别说爱情啥的了,就是亲爹妈都会生分一阵子的。
其实呢,那个前男友,前女友,前夫,前妻,青梅竹马,暗恋对象,也就是出来蹦达蹦达,让男女主确认下自己的爱情,简言之,推动情节使的,根本玩不出什么新花样来。偷懒的作者不愿意想新情节,就近随便拉一个上呗,还能凑字数挣钱啦,引发争论啦,把那个人写得天花乱坠的,搞两拨粉丝互掐啦,而已。

3.        钟情理由:一定要有双好眼睛一双好手!
有恋爱经历的人大都知道,其实喜欢一个人是一种感觉,喜欢的深了,就连他/她的臭袜子眼屎鼻涕都不嫌弃(不好意思,偶粗俗了,羞),有功力的作者可以把一双胖脚或小眼睛,水桶腰都写得可爱,偷懒的作者呢,就一概是清澈明亮的会说话的眼睛,又长又翘的睫毛,修长的双手双腿,云云。不说亚洲人睫毛基本短直,个头也就一米七几,我见过几个大眼睛睫毛又长又翘 的男生,其实真的不好看,还有一米八几的傻大个也不是都高大帅气的。
一旦喜欢了一个人,他肚腩上的肥肉都是柔软可爱的,不喜欢了,他就是长成一个天仙,在你眼里也就是个小白脸。

4.        我就是看上你的钱,怎么了?
有那么点钱的成功人士,个个像是被害妄想症,觉得他/她看不上的那个人就是冲着钱来的,而他/她喜欢的那个人,一定是只喜欢人而不是喜欢钱的。归根结底,主角大人你看上谁了,那个人一定是高尚的不图你什么的。
可是我觉得吧,成功的身份本身也是一个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个有钱的人和一个穷人的气质气场是完全不同的。就好比在赌场里面,技巧不相上下的两个赌徒,钱多的那个赢面大,因为他有那个底气去搏,钱少的人畏首畏尾,越输越多。把一个人和他的钱,他的地位分隔开来考量,本身就是不客观不讲理的。

说点题外话,关于现在盛行的婚前财产公证制度,偶实在是不敢苟同。的确,婚前的家业,你的另一半没有参与付出过,可既然决定要结婚,开始一段两个人的共同生活,共同的家庭,就是不应该打算离婚的,婚前的一切也应自动属于两人共有(这是一个准备结婚的人应有的自觉!),那么这个为了离婚而制定的条例有啥用?如果要公证,那青春年华是不是也要公证,辛勤耕耘的感情是不是也要公证呢?说穿了,很多人对于婚姻的态度都歪掉了。
作者: 万里烟沙    时间: 2012-4-2 07:34

就素这样的,现在看文多了,每次碰到这样的情节都会泪流满面呀
作者: DrewElaine    时间: 2012-4-29 04:33

偶的雷点在纠结,女主徘徊在N个男里。
作者: wudan107    时间: 2012-5-2 22:40

好吧,前面的没雷,lz觉得婚前一切也得共有倒是让我雷了
作者: 小盆友    时间: 2012-5-22 14:18

以前怕看雷文 现在见识多了 反倒是觉得没有雷人的桥段 只有雷人的作者 其实言情文桥段无法都那些 看作者怎么安排了 还是那句话 要看作者写作功力以及人生阅历
作者: ying2005    时间: 2012-5-23 04:42

以前下限不大,看过一文
女主跟是男主吵架后不欢而散。
喜欢男主的女配出现跟女主打起上来!
男主和女主的女性朋友知道后赶来~
女主见到男主后,停手了…被女配打不还手=="
女主的朋友上去分开她们,男主冷眼旁观
女主一直在远处看着男主,跟朋友哭诉:"男主不上来帮她,对付女配…"
朋友跟她说:"你自己打,为什么要人帮你"
那时我被点醒,男主没出现前女主明明跟女配打得不分上下
作者: 鲤鱼陆生    时间: 2012-5-23 06:34

这都是我的雷点啊,我一看这样的言情文我就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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