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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文革三忆 [打印本页]

作者: yeyeshengge    时间: 2012-12-29 20:24     标题: 文革三忆

十八层地狱

“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1966-1976)结束已经三十多年了。然而它在知识分子心中留下的记忆,“触及灵魂”,永不磨灭。 回眸往事,痛定思痛,他们也以各自独特的视角和笔法追忆了那不堪回首的十年。本文所讨论的,就是其中三部大家所著的代表作:季羡林的《牛棚杂忆》,杨绛的《干校六记》和陈白尘的《云梦断忆》。

季羡林是精通十二国语言、博古通今的学问大家,多年来浸淫印度佛教文化,潜心东方学研究,成为这个领域独树一帜的专家。他对“文革”的回顾也别有会心。

季羡林对十年浩劫的评语是:“‘革命小将’在东胜神州大地上,在光天化日之下建造起来的牛棚,以及对牛棚的管理措施,还有在牛棚里制造的恐怖气氛,同佛教的地狱比较起来,远远超过印度的原版。西方的地狱更是瞠乎后矣,有如小巫见大巫了”。但丁笔下的西方地狱“太简单,太幼稚,太没有水平”;而印度地狱虽“博大精深”,刀山火海、油锅大锯、牛头马面应有尽有,可只能触及肉体。而“文革”中武斗文攻兼备,肉刑之外另有“斗私批修”、“狠斗活思想”等“触及灵魂”的措施,让知识分子深受屈辱、忧惧、悲恸情绪的折磨,上天入地,无所遁形。

1966年,季羡林在北京大学东语系担任教授、系领导,有半年时间幸免于难。可是,两个“及门弟子”告发他对姚文元批判《海瑞罢官》的深文周纳表示不满,又同情遭批斗的“三家村”成员邓拓。他作为“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国民党残渣余孽”被“揪出来”,抄家、批斗、劳改。最初受到诬陷、辱骂时,季氏失眠、疑虑,甚至为了逃脱这种“非人的生活”仔细地设计了方案,打算去圆明园吞服安眠药自杀。但接下来的狂风暴雨超越了他肉体、精神的极限,反倒让他犟劲大作,激发了求生的意志。

逃避无门、无法变成“一只王八”、“一只小鸟”远走高飞时,他在“牛棚”这个“十八层地狱”中挣扎求生。大批斗时坐“喷气式”,被拳打脚踢,“唾面自干”是家常便饭。每日另有晚间训话,“成为北大最著名的最有看头的景观,简直可以同英国的白金汉宫前每天御林军换岗的仪式媲美”,吸引了里三层外三层在劳改大院墙外“鉴赏”的观众。因为身心饱受折磨,他睾丸发炎,肿大如球,不良于行。但他叉着双腿,半爬半走花了两小时到达乡间医院后,却因为黑帮身份,医生不予治理,他只能又爬回劳改大院,自生自灭。

季羡林生活费菲薄,整日饥肠辘辘,偶尔捡到几块发霉的馒头干也如获至宝,偷偷背着监改人员囫囵吞下。因为有一次捡到几个硬币,他从此走路总低着头,希望再有收获,甚至厕所也成为他“最喜爱的地方”,因为那里的地面上“钢蹦儿”最多。后来终于“被解放”,出了牛棚,他却仿佛得了“老年痴呆症”,进商店买东西嗫嚅难言,趑趄不前,自觉已“异化为非人”了。

完全失去羞恶之心的“堕落心理”,让作者回忆起来不寒而栗,但他当年并不以为非。他的结论是,“革命小将的折磨论”只能让人堕落,不能让灵魂升华。可是,季氏平生著译八百万字,百分之七八十是“文革”后的成果。如果当年“自绝于人民”,他也就不会有日后的功业。纵然是“士可杀,亦可辱”,季氏的“忍辱偷生”也自有价值。
作者: yeyeshengge    时间: 2012-12-29 20:24

“最耐磨的还是人的血肉之躯”


杨绛的散文集《干校六记》1981年初版,收录了《下放记别》、《凿井记劳》、《学圃记闲》、《“小趋”记情》、《冒险记幸》、《误传记妄》六篇。顾名思义,本书是对干校劳动生活的回顾。“五七干校”是根据毛泽东的《五七指示》兴办的农场,1966年建立,1979年才正式结束。这里集中容纳了中国党政机关干部、科研文教部门的知识分子,对他们进行劳动改造、思想教育。一般选址在偏远、贫穷的农村,去干校的人被称为“学员”。无论资历、品级,所有人都叫“五七战士”。干校是“干部学校”的简称。

钱钟书在书前引言中说,“记这,记那,都不过是这个大背景的小点缀,大故事的小穿插”。但正是这些衣食住行的琐事,凸显了杨绛对“文革”的独特感悟。本书中没有声泪俱下的控诉,也没有浓墨重彩的“伤痕”。作者将生离死别的痛楚提炼升华,娓娓道来,文笔淡雅细腻,语言诙谐幽默,基调温柔敦厚,别有一种淡泊隽永的魅力。

1969年钱钟书虚岁六十大寿前夕,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时称“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工作的钱氏伉俪接到通知,下放去河南罗山参加干校。钱钟书作为先遣队先走一步,有夫人打理行装,一张床分做三块打包——“好比兵荒马乱中的一家人,只怕一出家门就彼此失散,再聚不到一处去”。时隔半年,杨绛离开北京时,女婿因不堪造反派的“逼、供、信”已自杀,只留下女儿钱圆一个人在北京,家庭真的四分五裂了。

干校的生活很艰苦。杨绛夫妇年过花甲,过去一直从事文字工作,在乡间要不分晴雨,下田劳作,挖地、种菜、施肥、收割、凿井。气候恶劣,地面“晴天一片铜,雨天一包脓”。他们“奉为老师的贫下中农”对干校学员更是“见外”。老百姓觉得他们“穿得破,吃得好,一人一块大手表”。干校种的蔬菜、白薯、黄豆和树苗一夜之间就会不胫而走,第二天出现在当地的市场上。连他们用麻绳编结了挂在厕所外的门帘和厕所里的粪便也会不翼而飞。

不过,书中描述更多的是艰苦生活中的温情。她和丈夫分配在不同的“连队”,成了一对老牛郎织女。“连长”给钱钟书安排了一个管理工具和送信的工作,让他们不时能在杨绛劳动的菜园子里象旧戏里的小姐、秀才那样鹊桥相会。菜园里收留的一条小黄狗“小趋”更是有情,钱钟书来访它总要热烈欢迎:“跳呀、蹦呀、叫呀、拼命摇尾巴呀,还不足以表达它的欢忻,特又饶上个打滚儿;打完一滚,又起来摇尾蹦跳,然后又就地打个滚儿。”杨绛出门它要送,回来它要迎,晚间巡逻菜园它要陪。干校离开了,据说它不肯吃食,只跑前跑后地四处找寻原主人。

杨绛在书中惊叹:“最耐磨的还是人的血肉之躯”。劳其筋骨,饿其体肤以外,干校经历更加诸家庭、个人巨大的心理压力。作者写到自己在大水、风雪和深夜中多次迷路遇险,那种“流落异乡,举目无亲”的内心惶惑,又何尝不是对知识分子失去精神家园的深刻隐喻呢。
作者: yeyeshengge    时间: 2012-12-29 20:25

鸭官记


著名戏剧家陈白尘应华裔作家聂华苓的邀请,到美国爱荷华大学参加国际作家工作坊,写出《云梦断忆》,回忆他到湖北某农村参加“五七干校”的经历。题目中用了“云梦大泽”的典故,一来点明作者下放的地界,二来陈氏籍贯江苏淮阴,又以此暗指刘邦谎称游猎云梦泽,设计擒获他的淮阴老乡韩信的故事。

陈白尘1969年去干校时,身份不是“革命群众”,而是著名的文艺界“黑帮”。他写的戏剧作品《石达开的末路》被批判为影射红军长征,他被中央专案组重点审查。1966年他从南京被“揪”到北京,关入“牛棚”,接受“狂风暴雨”式的大批判,一夜之间,从作协“秘书长”沦为“阶下囚”。因此,他下放农村时,心中反而松了一口气,因为不用每天忍受恶言恶语、“文攻武斗”了。直到1972年春节,和家人分别六年之后,他才被允许回乡探亲。

作者本书所记,是那个荒谬年代的非人遭遇。短短七八篇文章,写出了农村房东、干校“同事”和领导、家乡邻居的各种面目,其中辛酸苦难自不待言。可是,作者让我另眼相看的,却是他泪中含笑的乐天劲头。比如,下乡前,他在北京关“牛棚”,每周只有周日可以出去放半天风。他和同伴张光年、张天翼总是一起去洗个澡,然后上饭馆吃一顿,并且评点曰:“疾风暴雨式的批斗,连篇累牍的检讨和应接不暇的外调都已过去了,每星期于读书、看报之余,还有此半日游的自由,怎能不知足呢?”

在干校劳动,他被发配去种田、守夜、看菜园、放鸭子,“大雨大干,小雨小干,晴天不干“(注:因为要开大会)。冷言冷语的批判以外,他还遭到小偷光顾。他自诩学会了“二十几种”劳动技能,即使自己的头脑大大退化。他说到沈从文夫人张兆和某日看到一头驴子走过,居然问:“这头驴是男的,是女的?”须知张兆和下放前在《人民文学》编辑部工作,是公认的语言学家,一切语法和用词的错误、不当之处都难逃她的慧眼。可见知识分子精神受到了莫大摧残,“文化沦丧”并非只是陈白尘一个人的问题。

书中写得最感人的,我觉得是分为上、下两篇的《忆鸭群》。陈氏自述,鸭子是“文革”中唯一没有骂过自己的,它们合群、温柔、守纪律,和他这个“鸭官(倌)”相依为命。就是旁人讥为“公鸭嗓子”、觉得嘈杂难听的鸭叫,他也十分欣赏,赞为出于真情实感,朴实无华,比高亢入云、悠扬婉转的云雀啼鸣更为讨喜。 陈白尘对鸭子们情深意长,他夫人甚至评价说,他关于鸭群的回忆,感人程度超过了描写探亲回乡的篇目。

当领导下令宰杀鸭群,而令他去厨房帮着拔毛处理时,他心情复杂,“难以描绘”。这些和他朝夕相处,“同生死、共命运、亲密无间的朋友”化为盘中餐,他却无法挺身而出,给予保护,所以自责为“懦夫”。由鸭子,他又联想到自己的命运,想到那些批他、斗他,“打翻在地还要踏上一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的人中间,是否也有象他这样心不甘、情不愿的“帮凶”?于是,他又“心平气和”了。

这三本回忆录,季氏直书愤懑,字字血泪,与其说描绘了中国知识分子的斯文扫地,不如说揭露了政治运动的荒谬残忍。杨绛和陈白尘的文字含蓄蕴籍,仔细读来却更痛切;不过前者关注和家人、同事之间的互动,而后者更偏重独处异乡,孤身奋斗的经历。噩梦虽逝,殷鉴不远。
作者: 蝶舞翩翩    时间: 2013-3-15 05:21

文革,真的是很惨痛的一个时期。

那时候遭殃的不光是知识份子,还有好多地主。不是所有的地主老财都是坏人的。很多人都很善良,但是也要因为身份关系遭受一切不公平待遇。
作者: 黑猫一只    时间: 2013-3-25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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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iershao    时间: 2013-3-26 11:17

那种切肤之痛只有经历过才能明白吧,即使我现在觉得再不忍,估计也抵不上当事人痛的万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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