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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历史人文] 胡蝶和戴笠那点事 [打印本页]

作者: provel    时间: 2016-1-30 02:50     标题: 胡蝶和戴笠那点事

本帖最后由 provel 于 2016-2-5 15:0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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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说胡蝶与戴笠之间没有真情,我不这样认为。胡蝶是当时的电影皇后,而戴笠是她忠实的粉丝,是他梦中的白雪公主。而这个影幕上的女神有一天竟然走下影幕来到了戴笠的眼前,由不得戴笠不欣喜若狂。

戴笠早年刚到上海滩混饭吃,尽管有时吃饭都成问题,但只要有胡蝶演的电影他是每场必看。当了复兴社特务处长后,戴笠仍旧对胡蝶演的电影喜爱有加。当时,南京的白天鹅电影院里,经常有戴笠的身影。他曾多次对人说,胡蝶的一举一动和一颦一笑都恰到好处,什么角色让她一演就活了,可真是中国特有的艺术之花。虽然戴笠对胡蝶极为迷恋,但由于当时身份和地位的距离太大,就连见胡蝶一面的可能性都不存在。说到头,此时的戴笠只能是个“胡蝶迷”。过后,随着抗战的全面爆发,特别是日本人进驻上海后,身负要职的戴笠也就失去了去影院的银幕上欣赏胡蝶的自由了。

再说胡蝶,多次当选为电影皇后。看看老照片,不难发现,胡蝶的姿色并不在阮玲玉之上,阮玲玉本人比照片还要美丽,在过去的一些电影片花中,阮玲玉秀气中有一种妩媚,内里的妖娆与悲哀的性情并存,是很让男人迷惑的。胡蝶脸盘大,虽是端庄,却不耐看,甚至稍嫌粗笨。胡蝶并未以天下第一的姿色,却独得第一美女的称号,原因何在?

说起来,胡蝶还是比阮玲玉更会做人吧。她们也是共事过的。在影片《白云塔》中,导演张石川要胡蝶演一个正派的小姐,要阮玲玉演一个品质比较坏的小姐。原因是导演喜欢胡蝶,因为胡蝶听话,是有名的乖少女,让她咋演就咋演。阮玲玉却总喜欢按自己的体会演绎角色,这难免会与导演发生争执。

导演一烦,就不愿给她好角色演,甚至后来都不愿重用她。阮玲玉失意之中,只好换到联华公司。联华公司虽也重用阮,但这个公司的新派人物比较多,更加关注的是演员的表演,而不是选美这类带有娱乐性质的事情。所以,也不会去为阮玲去买选票。而胡蝶在的明星公司,则极力吹捧胡蝶。他们捧胡蝶,还因为胡蝶性格好。在各种派别纷争中,胡蝶总是保持沉默,不参与意见。与人相处总是周到友好。阮玲玉更情绪化一些。

  不管怎样的渠道,胡蝶在当选为最美丽的女明星之后,得到的实惠是数不尽的。当时的一些杂志报纸关注胡蝶的一举一动,把胡蝶的打扮从头到脚分析给读者看,以她作为最美丽的范本。而胡蝶的酒涡成为美的标质,她的影像纷纷出现在广告画中,甚至这种美一直延续到她去香港之后,还以胡蝶牌暖水瓶为丈夫做生意用之。

 究竟什么样的女人才算第一美女?是姿色、名气还是好的人际关系?就说当今的美丽级天后张曼玉、巩俐以及章子怡,谁又是真正的第一美女呢?就连西施、貂婵、杨贵妃也不过是一个时代的产物罢了,如果放在今天,她们的姿色未必倾国倾城,就如胡蝶,民国的第一美女在隔了70年的岁月之后,很多人连她是谁都不再知晓。可在上个世纪的三十年代,处处可见胡蝶的芳姿靓影,如此招摇,而阮玲玉只是她身边那朵最沉默的花。

  很多人都以为胡蝶是中国第一位电影皇后,事实上在她之前已经有张织云,不过张织云戏演的不多,且成名于默片,之后又沉迷于感情中,事业每况愈下,于是,横跨默片与有声电影的蝴蝶便成为家喻户晓的电影皇后,而将张织云被众人日渐遗忘。

  蝴蝶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上海滩可谓红极一时,她脸上那对招牌式的酒涡,成了美女的重要标志,而身上穿的旗袍,戴的首饰,都成为大众模仿的对象。 那时的胡蝶除了拍电影,还是宣传海报的模特儿,做肥皂香烟的广告时,画里的样子非常美。她与阮玲玉当年都是上海滩的红星,阮玲玉感性,胡蝶理性。阮玲玉对事业也肯吃苦,却没有像胡蝶那样刻意去追求。胡蝶为了拍好戏去北京拜梅兰芳学京剧,讲普通话。演戏配音的时候,她在录音室里一待就是七个小时。

 性格开朗的胡蝶一直是个目标非常明确的女子,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于是在第一次婚姻结束之后,胡蝶就接受了潘有声。但只是恋爱,并不提订婚的事情。与林雪怀退婚得折麽给她心里留下太多阴影。她不想重蹈覆辙。潘有声宽容,体贴,很迁就胡蝶。她要怎样就怎样。一不干涉她圈内事,二不迫她订婚。这种不远不近的距离掌握的恰到好处,也和胡蝶的心意。

潘有声无微不至的关怀关怀给渴望温暖与安全的胡蝶重新撑起了一片晴空,4年后的1935年年底,他们终于在上海九江路的圣三一教堂里,举办了轰动一时的中西合璧式的婚礼。婚后的胡蝶面临着家庭和事业的选择,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她渐渐萌生了息影的念头,决定激流勇退,淡出影坛。此后的一年内,胡蝶只拍了两部影片。

1937年,震惊中外的卢沟桥事变爆发,日本开始了全面侵华战争。这年8月,日军进攻上海。11月,上海失守。不久,明星公司在上海枫林桥的总厂被日军占领,明星公司从此不复存在。此时,潘有声已在香港发展事业,于是胡蝶携同家人避居香港。香港是英国的殖民地,暂时还不存在战争的直接威胁,胡蝶和潘有声度过了一段堪称幸福的生活。当时潘有声在洋行工作,收入颇丰,可惜,这种平静生活没能持续多久。

日军占据香港后中,为了利用中国名人出面宣传所谓的“大东亚共荣圈”、“中日亲善”,达到欺骗世界舆论的卑鄙目的,一方面对香港百姓凶残肆虐,一面又对匿居在港的文化界知名人士施以怀柔政策。他们派了一些谙熟中国文化的“中国通”出面对知名人士拉拢利诱,企图使他们就范。

因为胡蝶的名气,日本人来拉拢胡蝶,让她出演日本制片的电影《胡蝶游东京》,胡蝶是一个聪明的女人,她知道演日本电影就意味着成了万夫所指的汉奸,她当然不会去做这样的民族败类。可是对于日本人的“盛情邀请”明着回绝当然是没有好果子吃,胡蝶并不是一个与石俱焚的性格,她会坚持自己的原则,但懂得采取一些策略以维护自身安全。当时胡蝶已经三十多岁,人也开始发福了,心里对日本人极其厌恶的她表面对他们打得是太极权,她说自己怀孕了所以不能出演,看着珠圆玉润的胡蝶日本人将信不信地走了。

胡蝶知道这只是个缓兵之计,骗得了一时骗不了一世,谎言终会被戳穿。平时不太爱出门的胡蝶开始和家人频敏地打扮光鲜地出门购物,走亲访友,在那么一天大早她一家人又衣着光鲜地出门了,就再也没有回来,原来她们一家在朋友的帮助下逃离了香港。为了避免日本人的注意,胡蝶将毕生积蓄分装了30个百宝箱托友人转运内地,不料却在途中遗失。这是胡蝶前半生的心血,得此消息她心疼不矣。随后发生的事更使她没有想到:为了这些财产,她被迫别夫离子,与军统头子戴笠度过了她终身难于与人启齿的三年。

胡蝶开始运用她的一切关系去寻找这三十个百宝箱,却无果,最后朋友向她介绍了戴笠。听说胡蝶求助于已,戴笠第一个念头应该是喜上眉梢,他当即表态,这事包在他身上,反正不能委屈了我们的大明星。在戴笠的授意下军统安排胡蝶一家到重庆,又由朋友夫妇安排的盛大舞会上,戴笠第一次见到了他的“梦中情人”,虽然对这位电影明星的美貌他素有耳闻,但第一次见到真人,这位戴笠还是睁大了眼睛,胡蝶的容貌无疑是好的,端庄俏丽的容貌,含情脉脉的双眸及两颊若隐若现的招牌式梨花酒窝都吸引了这个叫作戴笠的男人的眼球,但我想这位电影皇后见惯大场面,在这种场合一定是落落大方,进退有度,待人接物温和有礼的。

其实美女之所以成为美女相貌一定不会太丑陋,但也不单纯就是从相貌角度来评价,性情,处世,性格,教养,才华,气质等综合素质都会为一个女人的美丽加分。戴笠立刻邀请胡蝶共舞,失箱后的胡蝶大病一场,除了自己的箱子之外对其它事情都提不起兴趣来,但出于朋友的面子不好拒绝,就和戴笠跳了一曲,却拒绝跳第二曲。望着胡蝶离去的背影,戴笠怅然若失。

胡蝶的到来重又勾起了戴笠心底里对她的迷恋和崇拜,为了取悦于胡蝶,这年的除夕夜戴笠把胡蝶一家请到了曾家岩公馆吃年夜饭。酒宴开始后,戴笠的脸上完全没有了往日的严肃和冷峻,他满脸春色谈笑风生,那兴奋的样子就像个天真的大孩子。散席后,戴笠还与胡蝶的小孩玩起了纸牌,出牌时不时地做着各种怪模样,逗得孩子大笑不止。过后,他又带着胡蝶的孩子到园子里放起了烟花……这些胡蝶全看在了眼里,而且对眼前这个身材中等而壮实有力的男人自然有了很好的感觉。

戴笠是在风月场里混过的人,他知道如何获得美人的青睐。本来只是个捉贼的案子,他却利用自己的特权用了宰牛刀杀鸡。 为了侦破这个案子,戴笠兵分二路:一路是立即将代运人杨惠敏抓起来,一路是去问明胡蝶箱内所装物件。前者是为了查清线索以便破案,后者是为了万一不能破案,他将按胡蝶所列出的丢失物件名称,买来归还失主。在戴笠的特别关照下,胡蝶财物被劫案终于侦破了:原来劫去胡蝶这些箱子的是当时横行广东的东江大盗王虎,杨惠敏是无辜的。但破案时王虎已将一部分贵重物品卖出,无法追回,如法国的香水、意大利的皮鞋、德国的丝袜等等,精明的戴笠便派人去世界各地买了补齐,到胡蝶家去交差。

带着这些宝物,戴笠问胡蝶可是这些,胡蝶一开始真的以为是自己的东西被追回,欣喜若狂,胡蝶见所归还的财物虽然与自己原有的大致相同,但却是全新的而且贴有美国的商标,胡蝶这位十六岁进入演艺圈,并深深懂得风月场里男女之事的聪明女人,对戴笠的用心全都明白了。

居人篱下的感觉及不必要应酬的增多,使胡蝶感到了住杨公馆的不方便,便想安置个属于自己的家。于是,几经周折,潘有声同几个朋友一起开办了一家公司,从事茶叶和木材生意。他们只想尽快赚些钱,为全家寻个像样的住处。然而,没过几天,潘有声突然失踪了。询问公司的人方才知道,不知是谁在潘有声的公司藏了枪,他被警察抓去了。六神无主的胡蝶为了救出丈夫,她不得不求助于戴笠,当着胡蝶的面,戴笠马上叫人放了潘有声。后又设计让胡蝶一家搬入了他的曾家岩公馆。见面的方便使得戴笠几乎每日都来问候,他知道胡蝶爱吃水果,而战时重庆又没有什么好吃的,就不惜代价派人从新疆空运来哈密瓜;看到胡蝶身体不好,就请来名医,细心调理,并举止得体地陪她出去散心。

有人说在这一切里胡蝶都是被动的承受者,从表面看是这样,但是如果真的对戴笠十分讨厌,她完全可以严词拒绝,何必要这样犹抱琵琶半遮面,欲迎还拒。她退一退,那头逼一逼,她又进一进。此时的胡蝶毕竟已经不是幼稚少女,而是一位熟女,她也不是一位家庭妇女而是一位三教九流都结识,什么场面都见过的电影皇后。心里知道却不点破,你设扣,我入扣,欲语还休,这才是女子最深厚的功力。

对戴笠的心思胡蝶应该一早就知道,没有退避三舍,应该是有着她女性的特有的心理在心头的,不管哪个年龄段的女子,也不管她婚否,总是喜欢有人倾慕的。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无条件的好总是有其对这个女人的欢喜在里头的,胡蝶不是无知少女,不会连这点人情世故都不知道。之所以没有严词拒绝是有她的欲语还休独特心理在里头的。

戴笠很会讨女人的欢喜,当他和女秘书余淑衡打得火热时,便连自己的化名也改为‘余龙’,以示他是余家的乘龙快婿,但自从把余送去美国深造并得到胡蝶之后,胡蝶了解他这个化名的由来,很有醋意。一次,戴在写信给特务们仍用‘余龙’两字署名时,胡蝶恰好在旁边看到,便说出一句:‘又——’戴便马上在写好‘余’字下面添上一横,把化名改为:‘金龙’。”

胡蝶入住曾家岩公馆后,戴笠总算可以天天看到自己心仪的佳人了,可是佳人却心有所属,另有怀抱。为了得到胡蝶,他开始想办法除去潘有声,除掉他很容易,可是稍有不慎,便全盘皆输。想来想去,他觉得最好的办法是调虎离山,将潘有声吸引到重庆以外的什么地方去赚钱。

于是,1944年春天,潘有声接到了商人们梦寐以求的专员委任状和滇缅公路的特别通行证。此时,他已经明白了戴笠把他“发配”昆明的真正用意,明知把妻子一人留在重庆,无疑是羊入虎口,可是看着家里两个年幼的孩子和胡蝶白发苍苍的母亲,再想到戴笠的冷酷无情,他只得含泪告别胡蝶,咬着牙外出奔波。

潘有声一走,戴笠就和胡蝶住在一起了。其实不伤害潘有声也是因为戴笠对胡蝶是真心喜欢,不愿意惹她不高兴。不然杀这样一个无权无势的商人对他不是什么难事。有人说胡蝶屈就戴笠是迫于一家人的人命在这个人手里。其实胡蝶拒绝戴笠他也不会杀她全家的。屈服于戴笠其实是有着胡蝶做为女人的一种微妙心理在里头。

为了避免别人的干扰,同时也为使胡蝶忘记过去,免去对丈夫的负疚感,在戴笠的精心安排下,她搬进了位于歌乐山的杨家山公馆。为了讨得胡蝶的欢心,戴笠把一切置之度外。胡蝶想吃南国的水果,他立即派出飞机从印度空运;胡蝶说拖鞋不受用,他一个电话就让人弄来各式各样的鞋子;胡蝶嫌杨家山公馆的窗户狭小,光线不充沛,又嫌楼前的景物不别致,他急忙命人在公馆前方,专门为她重新修建一幢花园洋房。在神仙洞周围,他计划建筑一栋规格、设施、造价远远超过其他公馆的豪华别墅,准备作为他和胡蝶将来的秘密居所。他认为神仙洞除了地名吉利外,还环境清静,风景优美,便于隐居。

为显示他的真心,博胡蝶一笑,修这所房子时,他要求汽车可以直达门口而不爬坡。为此,他亲自测好地形,凡车路经过的地方,居民们都得搬走,房子一律拆迁。除此之外,他还亲自设计如何在斜坡上用石块镶成“喜”和“寿”两个大字,如何在空隙处栽上各种奇花异草。为了保密同时也为了防止胡蝶和外界接触,戴笠特地在别墅外围修建了电网、水渠及隔离外界的围墙,外面还设置了岗亭。


    在同居期间,为了讨胡蝶的欢心,戴笠又为胡蝶修建了好几处住所,如罗家湾19号、重庆南岸汪山、嘉陵新村、浮图关李家花园等等。另外在杨家山公馆前面还特地修建一处很考究的花园,花费了近一万银元的代价购买了各种名贵奇花异卉。他和胡蝶住在这里时,每天早晚总要陪胡蝶去花园散步。胡蝶虽生活在这样优越的环境里,但不能与自己的家人在一起,也不能与自己喜爱的电影和影迷在一起,她仍天天闷闷不乐,戴笠对她越好,她越觉得自己的人生是一个悲剧。她觉得自己一步步地被毁灭掉了,再也找不回原来那个纯洁、坦率的胡蝶,一个愿跟普通、老实的商人过日子的妻子,一个准备着为电影贡献一生的影人。在上海那个快乐美丽受观众爱戴和拥护的影后胡蝶已经死了,不会有人再瞧得起她,她也不能再从事自己热爱的电影事业,一念及此她就常常泪湿衣襟。

关于戴笠这个男人,胡蝶的心理是复杂的,胡蝶是个正派的女艺人,做为有夫之妇还与另外的男人同居,她的内心是有着羞愧和内疚的,这个叫做戴笠的男人甚至比自己的丈夫还要体贴入微,做一切事情只为博红颜一笑。女人的心是会变得,和潘有声之间相依为命的感情是爱情,对戴笠之间的体贴入微的感动也是爱情。就像古代那个杨贵妃本来与夫君也很恩爱,后来嫁给自己的公公也照样过得很好,女人的爱是会随着时间、环境所改变的。

戴笠对胡蝶是认真的,他希望和胡蝶正式结婚,戴笠此时不是毛头小伙子了,经历过婚姻,经历过风月,他不会愚蠢到对一个对自己毫无感情的女人一往情深到要和她结婚的地步。也许认识胡蝶之前在女色方面戴笠确实是阅人无数,的确是风流,可是认识胡蝶之后他的眼里就只有这个叫做“胡蝶”的女人了。为了怕这个女人不高兴,他打发了所有和自己有关系的女子,专情于她。这和那个叫做李隆基的男人一样,身为皇帝的他为了一个叫杨玉环的妃子吃醋不再临幸别的妃子。

戴笠应该是遭遇了他生命中的爱情,因为爱情他由滥情变为专一,为的只是他爱的这个女人高兴。所以说用霸占来评价戴笠对胡蝶的感情是不正确的,因为我看到了这个男人对胡蝶用情之深。不用情深不会如此迁就,不用情深,不会用婚姻相约。要知道这时的胡蝶已经三十六岁,有两个孩子,结过两次婚。用中国人的老观点来说是二婚头了,是残花败柳了,是美人迟幕了。真要是完全出于好色,自有更年轻漂亮的佳丽可供戴笠随意选择,之所以选择胡蝶,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一份真实的爱。

胡蝶不爱戴笠,却被迫与他过起同居生活。这也是胡蝶与阮玲玉的不同,阮玲玉无论与哪个男子在一起都是为了爱,如果没有爱便宁愿自毁。胡蝶不,她在被幽禁的日子,在被戴笠强占的日子,可以一滴泪也不掉地等待时间来化解这场屈辱。

  在胡蝶还没有成为戴笠生活的重要部分时,戴笠的周围有着许多的女人,而当他有了胡蝶后,才真正体验到了男女之间那种刻骨铭心的情爱,从而使他远离了所有的女人。为了避人耳目,戴笠与胡蝶先幽居于重庆的杨家山公馆,后又为胡碟修建了神仙洞公馆,出于安全的考虑,公馆内所服务的人员全是戴笠从他江山老家招来的。自从胡蝶到重庆后,文艺界的人士不但不断地上门来看望,还经常地邀请她参加援助抗战的义演活动。而且就在胡蝶与戴笠正式有了关系之前,她还接手了一部以她为主角的电影拍摄。

为此,胡蝶想与戴笠背着人同居,或者说戴笠要把胡蝶深藏起来都难。作为仍然红极一时的胡蝶看重的是自己的名声,而权势和地位都极重的戴笠也不例外。加上此时胡蝶与丈夫还没有离婚,戴笠也不愿让人在背后指指点点的。可如果要让戴笠与胡碟分离开来,这时的他已经做不到了。戴笠觉得自己活了四十多岁才好不容易得到了意中人,他是不会轻易放弃胡蝶的。戴笠与胡蝶在婚姻的事情上深谈过多次,在选择了多种方案后,最后俩人商定抗战一结束胡蝶就与丈夫办理离婚,而后戴笠正式迎娶胡蝶。

1946年胡蝶随戴笠回到了她思念了八年之久的上海,戴笠向她提出了结婚的要求,要明媒正娶她为妻。对胡蝶动了真情的戴笠在信中说:“我今生最大的心愿,是与你正式结为夫妻,你是我的惟一,其他什么事都不能改变我对你的爱。我是真心爱你的,为了你,我什么都可以不要。”听了这样的话,恐怕没有一个女人会一点都不心动。

为了达到和胡蝶结婚的目的,戴笠再次安排潜伏特务拘押了潘有声,并暗中让人诱劝他解除与胡蝶的夫妻关系,以便他与胡蝶正式结婚。期待着与家人团聚的胡蝶含着眼泪对丈夫说:“有声,虽然我们办了离婚手续,但是我的心是永远属于你的,姓戴的只能霸占我的身体,却霸占不了我的心。”对潘有声有感情是真实的,但这时的胡蝶应该是对戴笠也有了感情的,说这样的话只是出于胡蝶处世的圆润,事后她对戴笠解释说,那样说是为了让丈夫在接受这份屈辱时心里好受些。

在我看来胡蝶是一个非常识实物的人,我觉得她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自始至终在胡蝶的人生轨迹几个重要的事件当中,我始终觉得她是做了一个非常理性的选择,但是未必是她内心的选择。她周旋在丈夫与情人中间,颇是委曲求全了一阵,但是却两边都没得罪。

就在戴笠一心筹备在1946年3月下旬与胡蝶正式举行婚礼时,他却因飞机失事烧死在南京西郊的戴山上。得知戴笠死于非命之后,胡蝶立刻就回到了潘有声身边。因为知道胡蝶讨好戴笠中有一多半是为了他的生命安全,所以潘有声没有怪她,张开怀抱重新接纳了她。

可是当一家人终于团聚在上海准备开始新的生活时,蝴蝶犹豫了。经过抗日烽火洗礼的上海,活跃着的是新一代更加年轻有为的女影星,上海电影的未来已经不再是属于她的了;生活上,她与戴笠之间的关系,使她无法从容面对从重庆等地重返上海的左翼影人,尤其是无法逃避一批有“隐私癖”的黄色报刊记者,好友阮玲玉悲愤自杀一事使她对“人言可畏”更增添了一份恐惧。经过一番慎重的讨论,胡蝶和潘有声决定携一双儿女去香港发展。

   到香港后,潘有声创办了以生产“蝴蝶牌”系列热水瓶为主的兴华洋行。胡蝶倾注了全力,辅佐潘有声从事经营。这种苦尽甘来,朝夕相处的生活只持续了六年,潘有声就病逝了。

与戴笠之间那段难于启齿的如烟往事,胡蝶终身缄口不言,这真是一个聪明的女人,知道什么是可以说的,什么是不可以说的。后来在胡蝶的回忆录中,她没有提及这段历史,只是写了些无关紧要的小事情,大多来自于工作,从这点上也可看出胡蝶处世的圆滑,同时也可以很清楚地看出胡蝶与阮玲玉在性格上的差别。当年阮玲玉选择了自杀,还要写封遗书,说什么“人言可畏”,把所有的事情交待得清清楚楚。

一个努力记住痛苦的人,她必然总在痛苦中生活。阮玲玉比胡蝶输就输在这里。当时在访欧途中的胡蝶痛哭失声。其实胡蝶所经历的非难并不少于阮玲玉,光是九·一八前夜与张学良翩翩起舞这顶祸国的帽子就足以致人死地。其后被戴笠幽禁,家庭离散,作为一个女人,她要经受的绝非易事。但胡蝶居然都一一挺了过去。说到底还是性格使然。传统文化中忍耐、屈伸的哲学在她身上得到了体现。

作家沈寂说:“有人因此就把胡蝶说的很坏,我觉得不能这样看,那个时候她没办法。”石俊也说:“她所遭遇的坎坷,其实远远比其他人多得多,但她永远是微笑着的,微笑的胡蝶。”

   胡蝶是一个有丰富经历的女人,也是一个懂得善待自己的女人,她永远不会为别人而活着,更不会为了别人伤害自己。因为美貌,更因为性格上的优点,让人们至今还能记住这位民国第一美女的芳容。 有些事就让它自己沉淀在历史的尘埃里好了。

胡蝶这样评价过戴笠:看人要看大是大非问题,不能拘泥于小节。至于她和戴笠的一切,就让它永远只留在她的记忆里好了,何必把什么都说出来让世人知道,在胡蝶的回忆录里她也对那几年的经历只字不提,这就是胡蝶,一个进退有度,聪慧如兰的女子。

聪明如胡蝶如是说,人生在世,总有很多无奈,有些事,别人去说你不能去否定人家,你也不能不让人家去说,问题关键你自己怎么去看待这问题。是的,我们不要把胡蝶看的太低,在那样的旧社会旧时代,那样兵荒马乱的乱世,她也是身不由己。所以不要去苛责胡蝶,比起慷慨就义,好好活着未必会更容易。何况她其实是个有底线有原则的女人,在最无助的时候也不曾出卖自己的祖国,这种精神世界里最本质的爱国之情使人们早就理解并原谅了她。

如果一个女人天生丽质,又大气从容;有引人侧目的过往,却还是平和安然;你以为她到了绝境,没想到她一肩扛过,最后反而成了赢的那个。这种女人,该是被妒忌的,因为她什么都经历过,没枉了此生。就好像一只小小蝴蝶,却有飞越过沧海的傲人资历,在人人的惊叹里淡淡笑,把百年看透的姿态。1989年她因中风并发心脏病在温哥华与世长辞,,离开人世前这位电影皇后留在人间的最后一句话是:“蝴蝶要飞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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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ee9    时间: 2016-1-30 10:32

胡蝶确实是个有大智慧的女人
那个时期,比她美丽,演技好的演员多了去。
作者: imovane    时间: 2016-1-30 14:16

情商爆棚,第一白莲花
作者: 鱼的微笑    时间: 2016-1-30 17:33

作者意淫的功力但是一流,这么一个传奇的故事,100个人有两百个看法,你可以把她意淫成一朵八面玲珑的白莲花,也可以说她有大智慧,还可以说她是婊子。但是开篇用另一个可怜的女人阮林玉来衬托她,我觉得太恶心了
作者: 1836    时间: 2016-1-31 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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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秂忢空    时间: 2016-1-31 19:38

回复 5# 1836

作者: 小黄瓜花    时间: 2016-2-5 02:35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看过的一篇文,因为读者抗议女主太绿茶婊,作者曾经开玩笑说要改书名为:好大一朵白莲花。
作者: lita    时间: 2016-2-5 12:52

新白莲花传?
作者: lrc    时间: 2016-2-8 09:06

她最后嫁给李宗仁的私生女是和谁生的,是戴笠的吗?
作者: agreel    时间: 2016-2-8 09:37

本帖最后由 agreel 于 2016-2-8 09:57 编辑

今天的凤凰网刊登了李宗仁少妻胡友松的故事,说她在文革中的遭遇,文章称她是影后胡蝶的私生女。这个说法由来已久,好像胡友松自己讲的,但多年来,似乎并不被人认同,有以下6点质疑——

     (1)所谓“不知道父亲是谁”?
     按照“胡友松”或“若梅”的年龄可以推算,她应该在上海生于1939年,即抗日战争爆发后的第3年。胡蝶在1935年年底与潘有声结婚,在上海九江路的圣三一教堂举办了中西合璧式的婚礼。此后夫妻和睦,从来没有外遇。如果“若梅”确实为胡蝶的女儿,她应该姓潘,怎么可能“随母亲姓的从来就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更荒谬的是所谓“她也曾多次问过自己的母亲,而母亲的每次回答都是‘不知道’?”

(2)所谓“从小就随母亲生活在南京或上海”?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后,潘有声胡蝶夫妇举家逃难到香港。如果“若梅”确实为胡蝶的女儿,她应该出生于香港,根本不可能在南京或上海!既然她生于1939年,那么,这位“若梅”记事的年代,只有20世纪40年代中(1942或1943年以后),而这时候,胡蝶夫妇举家到了重庆!

(3)所谓“若梅小时候对于母亲的印象,她说总是片场的记忆”?
上面说了,这位“若梅”记事的年代,只可能在1942或1943年以后。而这时候胡蝶在重庆苦苦煎熬于大特务头子戴笠的淫威、软禁之下,根本就没有在“片场”拍摄过电影!这位“若梅”的记忆也未免太玄乎了。她胡说什么“明星公司带着胡蝶穿梭在各地片场,从上海到天津,有时还会跑到东北”?其实上海明星影片公司毁于抗日战火之中,在1938年以后就不复存在了。上海、天津、东北,当时都是日本侵略军的占领区,这期间胡蝶根本就不可能“穿梭”到什么“上海、天津、东北”各地去。


(4)所谓“6岁时,胡蝶便委托沈文芝将若梅带到了北方”?这位“若梅”6岁时,也就是在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的那一年)。胡蝶根本没有可能“委托若梅的养母”把她“带到北方”!

(5)所谓“将她送给张宗昌的九姨太(沈文芝)做养女”?所谓“当胡友松6岁的时候, 她母亲就将她送给了旧军阀张宗昌的九姨太(沈文芝)做养女。张宗昌暴尸山东后,沈姨太一直带着小若梅(胡的小名)住在南京一家饭店里。”张宗昌是山东军阀(1881—1932),著名的“三不知”将军,即“兵不知有多少 ,钱不知有多少,姨太太不知有多少”。1932年9月4日张宗昌在山东济南火车站被仇人枪杀。这距离“胡友松6岁的时候(1945)”已经有13个年头。时间根本对不上。再说,张宗昌的九姨太“富贵儿”原是一个杂耍艺人,平日里浪迹街头巷尾,因擅长耍花轱辘棒,有时也在杂技团里献艺。张宗昌有一次观看曲艺,相中了富贵儿,经人撮合,收为九姨太。哪里叫“沈文芝”?

(6)所谓“1951年胡蝶来到北京,准备将若梅接到香港”?1951年胡蝶根本就没有来到北京。……
以上资料见尹冰彦先生(民革中央团结委员,第五、六届北京政协委员,李宗仁晚年在京最熟悉的朋友,李公馆的常客)的文章《李宗仁归国后生活拾零》,(载《北京文史资料》第50辑,p90-120,1994年,北京出版社)。

尹冰彦先生还进一步说——胡友松根本不是胡蝶的女儿。胡友松的生身父母根本不是名人,1937年在南京大屠杀中遇难,当时尚在襁褓中的胡被送到红十字会孤儿院。后来被张宗昌的妾从院中领走抚养,辗转来到北京,与一胡姓男子同居,这也是胡友松胡姓的由来。胡友松从小与养母无感情,护校毕业后先分配到安外结核病医院,后又调到积水潭医院和复兴医院。后来是经过张常介绍认识的李宗仁。

  尹先生的声音并不是孤立的,请看著名表演艺术家吕恩的说法——

最近我在家养病,闲来无事,乱翻杂物,偶然翻到前年年底方鞠芬(前「儿艺」剧院院长)送给我一份礼物,其中有一封信内附有一份报纸,北京的《新京报》( 2008年 12月 21日)上面刊登了那个所谓胡蝶之女的口述文章。我知道鞠芬的用意,她是个耿直人。是在要我说话,因为她知道我与胡蝶的关系。胡蝶的家事是我婆婆告诉我的,我婆婆是胡蝶的亲婶子,他们两家一直住在一起(从东北,北京,上海)直到抗日战争开始以后才分开。

几年前也有人问过我,你知不知道胡蝶有过私生女?我回答,瞎说,胡蝶不能生育,那来私生女?后来听说那个自称私生女的,嫁给了李宗仁为妻,头上又多了一个光环。于是,她的名声一下子传开了,传媒把她当成新闻人物,在全国以及香港等地的电视、报纸上闹得沸沸扬扬。又有人来问我,你知道胡蝶不能生育,为甚么不说话?我说这种花边新闻,最好不理,理了她,被他们炒作起来,反而会变成给她宣传了。

所以我一直保持沉默。本来这事已经过去,胡蝶离世近三十年了,那位女士也走了,这段谎言也可以不提了。  但是鞠芬对我的提醒,使我翻来覆去的想,觉得历史是应该尊重史实的,我现在还知道这段历史真象,应该去澄清,免得以后以讹传讹把谎言说成真实。尤其像胡蝶这个曾经红得发紫的人。她年轻的时候,就有许多无中生有的事都往她身上栽过,几十年后才证实是子虚乌有。真是树大招风,到了晚年身居国外的胡蝶,还有人拉她的虎皮向自己身上盖引以为荣。

胡蝶和潘有声在上海结婚是1935年 12月 23日。婚礼非常隆重。上海人几乎家喻户晓。婚后不久怀孕了。检查出是子宫外孕,动了「结扎」手术,就不能再生育了。所以他们领了潘有声哥哥的两个孩子作为自己的孩子(一男一女,现在一个女的在美国,一个男的在加拿大)。 1937年 8月 13日,抗日战争在上海全面开始,胡蝶全家很快就移居香港,直到抗战胜利以后,才回到上海。

    那个自称胡蝶私生女的说她出生在上海,时间是在「台儿庄战役」胜利后的第二年(台儿庄战役结束在 1938年 4月不是 1939年)。 1938年,胡蝶全家已经移居香港。我有一位朋友,是潘有声妹妹的同学, 1938年在香港见到过胡蝶,印象很深可以作证。而那个私生女说她 1939年在上海出生,那她是谁家的女儿呢?再说胡蝶和潘有声结婚以后,自 1935至 1945年,二人一直是正当的夫妻关系,如果胡蝶怀孕了生了子女是名正言顺,高兴还来不及,用不着说甚么私生女,为甚么要躲躲藏藏?!这种笨拙的谎言,明眼人一看就会戳穿。

那个「私生女」更有荒唐的自述:说她最高兴的是在上海百乐门舞厅看着「母亲」胡蝶在台上和其它明星们作爱国的义卖活动,自己在舞台下提着小篮子走来走去的募捐。且不说「百乐门」舞厅只有舞池没有舞台,而且时间的错位太也可笑了。 1941年 1月,珍珠港事变,美国和日本开战,租界很快就被日本接收。她在「百乐门」舞厅自己能走来走去,起码要三四岁,那时日本人已经进入租界,能允许中国人在上海租界里做爱国的义卖活动吗?

        胡蝶在抗战胜利后的 1945年 8月以后才回到上海,住在徐来夫妇家里(也是当时的电影明星)到 1946年 3月后,胡蝶就又离开上海去了香港,再也没有回过大陆。
胡友松(自称为蝴蝶「私生女」的人)的口述,简直是天方夜谭,那位替她整理口述的记者,大概是位年轻人,对抗日战争这段历史没有很好的研究,对胡蝶的身世也甚不了解,只听对方一说,就记了下来,成了一篇不真实的报道。这个谎言流传了几十年,现在该是还历史本来面目的时候了。

看起来,胡友松完全是胡扯,孤女爱虚荣,编个故事给自己贴金,然后嫁给副总统,也是可以理解的。不然当个护士,要当到何年何月才是头哇?



胡友松绝对不可能是蝴蝶的女儿,她39年出生,这时的蝴蝶还在香港,和丈夫潘某过的好好的,蝴蝶一直到41年才认识戴笠,43--46年与戴笠同居。怎么生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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