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武汉七旬老妇阻止提前拆迁 遭棍击被活埋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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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ry1try
时间:
2010-3-6 00:03
标题:
武汉七旬老妇阻止提前拆迁 遭棍击被活埋致死
2010年03月05日 06:31 来源:红网
3月3日,湖北武汉黄陂区发生一起惨案,一名七十岁的老妇人在阻止拆迁方施工的过程中被人殴打摔入沟内,然后被挖土机铲土活埋,虽经家人奋力抢救,仍因被埋太久不治身亡。而在场的施工人员和警察对老人被埋不予理会,被村民指责见死不救。
后脑被棍击摔入沟内
死者名叫王翠云,据王翠云的儿媳黄女士介绍,3月3日上午10时许,一伙人开着挖土机来到王翠云家住的武汉武湖农场毛店村的房屋周围,在房子的三面强行挖沟。王翠云老人见状上前阻止,与施工人员发生拉扯。在冲突中,一名男子持木棍重击王翠云的后脑,致使王翠云摔入沟内,此时挖土机刚好将土填入沟内,将王翠云掩埋。
黄女士说,看到王翠云被埋,老人的儿子、丈夫和儿媳迅速跳到沟内,徒手挖掘,挖了半个小时才将老人从土中刨出来,然而因被埋太久,最终送到医院不治身亡。
家属称跪地求救警察也不管
黄女士说,婆婆被埋后,家属跪在地上求施工方施救,然而这伙人见状不妙,立即四散逃走。据村民说,当时还有两名警察站在一旁,然而这两名警察也没有去救人。“见死不救,太没有良心了。”一名村民指责说。
而武湖派出所值班人员及现场民警对此表示“此事正在调查,不清楚。”
在场的一名官员表示,王翠云是自己不慎跌落沟中的,活埋是个意外。
事发后,死者家属将老人遗体抬到一条主干道上,引发上千人围观。当地政府主要领导来到现场与死者家属协商。
已谈好拆迁条件,收拾行李时遇强拆
据一名网友反映,此事与拆迁有关,他说:“死者家里并不是钉子户,而是事发前一天刚刚与拆迁者达成协议,已经准备清理家中物品准备搬走,家里摆放了不少已经装好的大包行李。没想到一天还未到,施工方就来到他们家要强拆他们家。致使老人去阻止而引发惨剧。”
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就此致电黄陂区政府办公室了解情况,一名工作人员说:“事发后,区里已经派专人处理此事,目前正在和死者家属协调。”他表示,王翠云并不是被活埋致死的。记者问是什么导致王翠云死亡,这名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
3月4日晚7时45分,黄陂区政府在长江网发布《关于武湖街王翠云因故死亡一事的处置情况》,称王翠云“意外受伤,被救起后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关于此事区政府采取了哪些措施,文中说“成立该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积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安抚死者家属”,“市、区公安等政法机关组建刑侦专班,迅速开展该事件调查取证工作,目前,公安部门已对相关当事人员进行了控制。待事实真相查明后,将及时公告,并依法处理。”(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刘灏 实习记者刘中璞)
作者:
kathyenroute
时间:
2010-3-6 09:43
如果这则新闻是真实的,那太可怕,太让人齿冷了。。。中国的国家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宪法在放屁么?
作者:
最熟悉的陌生人
时间:
2010-3-9 11:06
出了问题不及时解决,等事情曝光后再去掩饰有什么用。
作者:
ep5902
时间:
2010-3-10 01:02
2楼的,你说的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宪 法吧,我国的宪 法从来都是国家利益至高无上,在国家利益面前个人都是可以被牺牲的。当然,拆迁所牵涉的甲方乙方丙方等等各方,都有巨大的经济利益,而被拆迁方恰恰是这种利益的绊脚石,所以必须铲除。
当一个地方的GDP总额的70%来自房地产,你说,甲乙丙等方应该怎么办。
作者:
kathyenroute
时间:
2010-3-11 07:52
我说的真的是中国的宪法哎,俺们老师讲过的,中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集会自由,言论自由,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呐,不过。。。你说的才是目前的实际情况,宪法早被架空践踏和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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