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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年轻人身陷“月光族”未来中国谁来赡养老人? [打印本页]

作者: 幸福指数    时间: 2010-9-8 03:43     标题: 年轻人身陷“月光族”未来中国谁来赡养老人?

按照中国“养儿防老”的传统,赡养父母是子女的重要责任,可时下越来越多年轻人身陷“月光族”困境,对此深感力不从心。未来中国谁来赡养老人?一个有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的社会,必须跳出一家一户“老吾老”的传统模式,由家庭责任主体转向国家或社会责任主体


  “九成‘80后’没法养父母”、“‘四二一’家庭时代降临,第一代独生子女面临空前压力”……近来,类似这样的新闻标题频频出现在媒体上,读来让人有些沉重。



  按照中国“养儿防老”的传统,赡养父母是子女的重要责任,可时下越来越多年轻人身陷“月光族”困境,对此深感力不从心。


  未来中国谁来赡养老人?


  “80后”赡养父母难在哪里?调查显示,74.1%的人表示自己生活、工作压力大,照顾父母勉为其难;68.4%的人说承担不起多位老人的养老负担;50.1%的人称生活在两地,又无法把父母接到身边照顾;42%的人提出社会保障、医疗保险不同城市间无法互通,是个障碍;还有37.7%的人表示养老院等社会养老机构无法让人放心。在另一项对参加工作5年的“80后”的随机调查中,99%的受访者都“确定”无法赡养自己的父母,其中一半以上甚至说眼下自己过日子还需要父母资助。

   
   而另一方面,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在加剧。从2000年到2007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由1.26亿增长到1.53亿,占总人口的比例从10.2%提高到11.6%,占全球老年人口的21.4%,相当于欧洲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总和。如果往后推10年,预计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4亿,占总人口的17.17%;到2050年,老年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老龄化程度达到30%以上。


  数据有点枯燥,可背后是一个无法回避的活生生的社会问题:未来中国谁来赡养老人?


   跳出一家一户“老吾老”的传统模式

  虽然不孝子女的绝情故事总是最能激起社会公愤,可道德谴责终究不能改变老人生活质量下降的现实。何况当下的“80后”,也将在若干年后加入老人队伍,如不从现在起就在制度上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他们将来的日子比今天的老人更不堪也难说。


  本来,我们常为劳动人口占比高所带来的所谓“人口红利”沾沾自喜,不料,尚未步入发达国家行列,老龄化社会就提前到来,“人口红利”正逐步变成“人口欠债”,给下一代提出了严峻挑战。


  一个有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的社会,必须跳出一家一户“老吾老”的传统模式,如一些专家强调的那样,由家庭责任主体转向国家或社会责任主体。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固然在很大程度上与这些国家沉重的社会保障负担有关,却不能因此延缓我们加快建立较优养老制度的决心和步伐。


  建立有足够保障能力的养老储备基金


   近些年,我国养老保险水平有所提高,覆盖面拓展,但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依然低下,养老保险支出缺口严重,总体上处在为旧体制还历史欠账的阶段。截至2009年底,我国养老金总规模为2.25万亿人民币,仅占当年GDP的6.62%,远低于发达国家40%-50%的平均占比。这就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社保的支付比例,并加快落实说了多年的二次分配改革,通过政府有效调节,建立起有足够保障能力的养老储备基金。对一些企业在员工养老、医疗等保险金支付上玩弄手法少付、不付,则要加强监管。

  我国目前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包含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两种。不管实行什么方式,确保养老基金保值增值最重要,同时必须严格法规加强管理,杜绝各种运转上的漏洞。对于目前普遍存在的基金管理分散、个人账户有名无实、空账运转的账户总额居高不下等问题,已到非治理不可的时候了。


  与此同时,面对出生率下降和寿命延长两大趋势,鼓励更多民间资本加入社会养老,建立更多更好更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养老机构,免除老无所养的忧虑,也是积极应对老龄化社会的题中之义。


  在这方面,被称为西欧各国老年社会保障制度摇篮的德国或许可供借鉴。


  据介绍,德国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主要依靠“法定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仅就法定养老保险而言,作为联邦政府的一种强制险,每一个雇员、企业、团体必须在法律规定下定期投保,统一扣缴。法定养老保险目前的缴费比例为雇员工资的19.9%(税前),雇主和雇员各负担一半。当雇员收入低于某一限额时,由雇主单独缴付。由于雇主和雇员缴费只占总保险数额的3/4不到,其余由政府补贴填补。企业录用员工,劳资双方必须就法定养老保险签订协议。长期以来,正是企业、员工、国家三者无一例外,依法照章办事,才使德国一个拿平均工资的普通全职工人退休后可获得工资70%的养老金,远远高于美国退休人员40%的比例。


    不妨借鉴“储存个人服务时间”制度

  养老不仅要有资金保障,还需要家政服务、即时照料、精神抚慰等。对此,德国推出一种护理保险费,每月交纳雇员工资的1.7%,也由雇主和雇员各担50%,并规定凡参加法定医疗保险者必须同时参加护理保险,从而有效保障了老年人和病残者应该享有的基本护理权利。还有一项“储存个人服务时间”制度,凡年满18岁的公民,均可利用公休或节假日义务到老年公寓、老人院和老年病康复中心提供各种护理服务,不拿报酬,但服务时间储存在服务者个人档案中,以备将来自己需要接受护理服务时,将这些服务时间提取出来免费享用。严密的制度设计,加上周全的人文关怀,使德国享有最慷慨的养老制度美誉。


  一位叫“火红的杜鹃”的网友感叹:“想尽最大的努力给父母最好的生活,可尽最大努力后,自己还是在原地……不是我们不爱父母,不是我们不努力,生活时常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很累啊,‘80后’的心声谁能懂?”
  儿女不乏孝心,奈何能力有限。在老龄化惊涛拍岸之下,谁来帮助儿女尽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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