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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种”本身是一个荒唐的做法,还不如领养一个孩子,孩子不带父母任何一方的基因,倒是对双方也是平等的,这样可以消去一方心里上的障碍。

如果真要“借种”,也应该采取试管体外受精的方法,选择第三方匿名的精子,也要比妻子与其他男人直接发生关系明智,这反而像是妻子婚外恋而生下来的。所以这个男人在10年前就播下了不幸的种子,终于在10年后酿成了恶果,也算是自作自受,在法庭上这个男人也是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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