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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被评论击中了笑点
回复 31# melodie
难为翻出这么久远的帖子了。
不过五年了,好像没听说过这种鞋子,可想而知,一点也不讨女生欢心
法海他  不懂爱
男设计师设计的,因为他不会穿
看起來樣式還蠻經典的,也不會有廉價感,不知道是不是擺拍的關係XD
不能換色有點可惜,當時可能彩色墨水技術還沒這麼好。
另外即使現在的墨水式電子閱讀器也是蠻脆弱的(我的電子閱讀器材使用幾次就莫名其妙出現一條線,沒壓沒摔,氣死人了,修理費用再貼一點錢就可以買台新的了...),四年前的話恐怕穿沒幾次就出現條紋了...
我喜欢这个发明。不用换鞋,可以配不同的衣服。
发明者没有女朋友 哈哈哈哈
我鞋子上面有蓝牙,不
本俗人爱不了这些高跟鞋
哈哈哈哈,女生买鞋是因为实用吗?明明是因为喜欢和好看
技术是个好技术,但真的不太实用啊🤔
发明者没有女朋友,但是发明者可以有个蓝朋友
我们是要不同的颜色吗?不,我们还要不同的样式
这个发明者确实没有交过女朋友
谢谢楼主分享,感觉学到了好多知识,谢谢,啧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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