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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殿堂] 村口小店(已开)

本帖最后由 落日霞影 于 2011-11-11 23:11 编辑

      汽车在公路上疾驰,卷起阵阵灰尘。车内,兰迪斯正和小J高谈阔论。
  “记得不要随便走动哦。”
  “恩。”
  “还有不要乱摸东西。”
  “恩。”
  “也不要随便问这问那。”
  “恩。”
  “你到底有没有在听呀?”
  小J又“恩”了一声,依然不在乎地望着窗外。
  “那算了,你现在回去好了。”
  “恩……?噗!!!不,不要呀!”

  车子停到了小店门口,周围停放了三辆警车,现场已经被封锁了起来。兰迪斯与现场的刑警打了声照面,便与小J进入小店。李警官正指挥着现场工作,见到他们来了,上前打了声招呼。三个人走到小店的角落里,开始交谈了起来。
  “我先与你们讲一下情况。死者是一位老妪,这家杂货店的主人。
死亡时间初步判断为今天早上的9:15到9:20分之间。现在是3点半,尸体是在3点正发现的,10分钟后我们就赶到了。你们也看到了,这间小店正处在村与村通道的交界处。通常来说,两村的人都是在7点到8点到镇上赶集市,之后就很少人出村入村了。这就是为什么尸体这么迟才被发现的原因。经过我们的判断,确定了三名嫌疑人,只有这三个人曾经到过凶案现场,现在正在召来途中。所以说,现在找凶手就是三选一了。如果没有什么问题,就进入屋内看看现场吧。”
  这是一家很普通的杂货店,卖些小零货。小店被一堵墙隔开,前面卖东西,里面是卧室。
  推开卧室门,正对着的是一张铁架床,床角放着一些被单,以及正穿着针的未织完的毛衣。尸体就在卧室角落里,靠着墙,在衣柜旁边。尸体脸部痛苦地扭曲着,脖子上挂着一条麻绳。尸体前面地板上的方形石砖被掀起了一大片
  “你们看,尸体是被勒死的,虽然陈尸在这里,但却是在外面的柜台旁勒死的。”三个人走出卧室,见到柜台旁的杂货都被撞散在地上。
  “根据与死者相熟之人的证言,勒死死者的麻绳就是放在柜台上的,同时旁边还放着一块抹布。麻绳还在死者脖子上,抹布却不见了。我们搜索了周围也没找到,八成是被凶手拿走了。再来你们看,死者的衣服有与地面摩擦的痕迹,我们判断是凶手在柜台旁勒死死者后再将其拖进卧室内所留下的。”
  小J插了一句嘴:“这痕迹会不会是伪造的呀。虽然不知道为什么。”
  “不会,我们已经确认过了。”
  兰迪斯,轻轻一笑:“这样吧,我想先看看尸体。”
  “好的,小心点。”
  李警官递给兰迪斯一副手套,小J也要了一副,一同来到尸体旁。兰迪斯让小J轻轻抬起地上的尸体,仔细观察脖子上的绳子以及痕迹。
  这不过是一条普通的麻绳,约1.3米长,1cm粗。尸体穿着普通的黑色粗布衣,衣服的右边有些扯拉的痕迹。检查完后,兰迪斯将尸体放好,脱下手套,问道:“脖子上勒沟的痕迹很奇怪,凶手这么大力用麻绳勒死死者,痕迹竟然深浅宽窄不明显而且有间断”
  “我们也搞不懂。”李警官说。
  “那绳子上有指纹吗?”小J问。
  兰迪斯忽然皱起眉头,用力拍拍小J的后背,“怎么了?你该不会是不知道吧?象这种表面粗糙的东西,是不会留有完整的指纹的。”小J不好意思地笑了。
  李警官回答:“的确是这样。关键的是,凶器麻绳上竟没有验出死者的皮肤。你们看,老人的皮肤角质层都稀松脱落了,我想怎么也会粘上一点吧。
  另外,我们判断这是临时起意谋杀案件。因为就在今天早上8点多钟时,死者曾到不远处的小银行取出2000元存款。从其与银行工作人员的交谈中得知,死者要用这2000元购进新货。而在她原本计划中是要在后天才购货的。因为昨天晚上村中一户人家办喜事,买走了大部分的物品,死者才改变主意提前进货。所以说,死者从银行取出2000元这件事谁也不能够预先知道。而现在的事实是,那2000元已经不见了。我们初步推测,有可能凶手来店中买东西时无意见到死者的钱,顿生歹念,谋财害命。我们进行了初步的检查,发现卧室的门上,墙上都只有死者的指纹,外面柜台上的指纹就比较复杂了。
  不过关于指纹的,却有一个地方不同,就是这个卧室门。卧室门外面那个把手上的指纹被擦掉了,什么也没有。还记得我提过的,和凶器麻绳原本一起放在柜台上的抹布吧,我怀疑就是用那个擦掉指纹的。而在里边的把手上我们提取到多个死者的指纹,真是搞不懂。”
  “那这又是怎么回事?”兰迪斯指着尸体前边地上被大片掀起的方形地砖。小J细数了一下,共有16块,每块规格为15cm*15cm*3cm,在靠近衣柜的地上,还放着一条生绣的铁棍,约0.5m长,1cm粗。棍子的一端粘有泥土。
  “据一个与死者关系密切的证人说,在被掀起的其中一块砖下,藏有9000元。现在已经不见了。”
  “这么多,哪来的?”小J问了一句。
  李警官摆摆手道:“当然是多年储的。这消息知道的人很少,凶手可能也知道,于是便掀开地砖寻找。”
  “不过真奇怪。”小J说。
  “怎么了?”
  “借一下手套。”
  于是戴上手套,小J将其中一块砖摆回原位,缝隙之间卡得正好。
  “你们看,这砖和砖之间卡得严严实实,凶手是如何把这些砖掀开的,地砖还很重。是衣柜旁那根铁棍吗?显然不可能,太粗了。”
  李警官说:“我们也想到了这一点。这把铁棍原本是放在卧室的床头的。我看凶手是先用其他利器插入缝隙,微微翘起,再用铁棍放下面垫着,这样就很容易了。不过到目前为止,想象中的利器还没有发现。现在的状况就是这些了,如果没有什么问题,就去听听相关证人的证词吧”
  出乎意料,证人是个小女孩,小学生模样。
  “我们学校开展学雷锋活动,我平常有空就会到店里帮助老奶奶。今天早上我9点钟就出门了,走了20分钟来到这里。那时侯我见到房间的门是关着的,我就叫“婆婆”,没有人答应,门也推不开,我想是里面的门闩栓上了,老奶奶可能出去了,于是我就走了。如果我能够走到房间后面的窗口看一下,就会发现老奶奶晕倒了。她现在没事了吧?”
  “没事了。”兰迪斯轻轻微笑,抚着小女孩的头,“叔叔阿姨们正在医院里照顾她呢。”
  原本小J还想追问下去,见到这种情况,一时也不知所措了。
  小女孩刚走,三名嫌疑人就来了。梁超容,供货商,与死者是买卖关系。李刀,本地的小无赖,经常到店里偷东西,与死者有矛盾。许浩亮,商人,一年四季在外经商,难得回来。他是今天早上才从外地回来,最近生意失败,急缺钱用。侦讯从梁超容开始。
  “我今天的确来过这儿,因为在8点多钟的时候,我也不记得确切时间了,阿婆打电话过来,说她刚从银行提了2000元,要我给她进一些货。当时我还犹豫要不要去。早知狠下心不去,就不会惹祸上身了……”
  兰迪斯打断他的说话:“为什么要犹豫?”
  “因为她还欠我的钱呀。大约是2000块货款还没给,在这穷乡僻壤算是很多了。我当然可以停止给她货,但她说她实在没钱了,很快大集,生意好些就能还了。我见她是老人家,总不能逼绝了吧。”
  “不是吧?”小J说,“她银行里不是还有储蓄吗?
  “也就2000块,还了我怎么吃饭,维持生意呀?”
  “你怎么知道?”
  “她说她实在没钱了,就拿本子给我看,不然我怎么相信她呀。我这人可是很小气的,你们去问问看,别人欠我钱都不得。不过对方是老太婆,免得别人说我绝情才破例一次,只有等她有了钱才能还了。既然都这样了,我就不会为这事杀她了吧。”
  “那你说说你来时的情况,有什么与以往不同的。”
  梁超容点点头,“我10点刚过就来到这儿,不过很奇怪,她叫我来,来到这儿时门却关着,大概已经死了吧。柜台旁的东西都散乱在地上,很乱。要是平时,门一定开着,老太婆会坐在床上织衣服。我见没人,由于还约了朋友打牌,就先走了。”
  “等一下,”小J打断说话,“她不是卖东西么,还坐在卧室床上织衣服?”
  “卖归卖,坐着边织边等,有人来了再出去不就行了?东西卖不好时,就卖毛衣来帮补。”
  梁超容的提问结束了,接下来是李刀。
  “我什么也不知道。”还没上来他就翘起了二郎腿。
  兰迪斯不理会,平气的问道:“你到过小店吧?”
  “我没有!”一脸的抵抗。
  李警官怒哄一声:“抓了!!!”
  “不不,我只是经过而已,真的什么也不知道。”
  “经过而已?”李警官生气地说,“我看你是想偷东西吧?死性不改。”
  “我只是想想,”李刀马上软了,“不过我看到门关着,好象没人,怕是什么陷阱——以前我可试过,就马上走了。”
  接下来便是一连串的“不知道”,问死不答,只好放了他。李刀走后,李警官提醒兰迪斯:“可别相信他。我们初步调查过,从他邻居那儿得知,在9:40的时候,他曾偷偷摸摸的跑回家,一两分钟后又跑出来。如果说他毫不知情,鬼才信。”
  最后一位,似乎见惯世面,泰然自若,还没问就开口直说:“我当时经过这里,口渴想卖杯水喝,可是见没有人,就走了。”
  “那是什么时候?”兰迪斯问。
  “9:50,我的表很准。所以说我只是经过而已”
  “切。”小J嘀咕了一声,“又一样,问个鬼咩。”
  “不过有一点,我没买到水就走了,就是去B村那条路,我回头看时,通过窗口看到,店的内部好象是一个卧室吧,当时有一个人坐倒在地,没看清楚,也没怎么在意,我想那就是死掉的人吧。”


  侦讯结束后,李警官用车送小J他们回推理学园,大家都疲惫不堪。
  “可恶。”李警官大骂,“问那几个人,每个人都象在证明其他人是在说真话,还指望能找出什么。”
  “不是的。”小J笑道,“有许多有用的东西。”
  “是吗?”淡然。“那你们知道凶手了吗?”
  “算是知道吧。”兰迪斯说:“不过还有一些事拜托您。”
  “啊?不是知道凶手了吗?”
  兰迪斯摆摆手,:“推测而已,还需要一些证据证明我们的想法吧。这样,你去查一查,死者右肩和卧室门的内把手上有没有留下死者的皮肤,没有不要紧,不一定会有的,但如果有就更好啦。另外是要看看那李刀,从他家到小店有多少路程。最后一个,我想知道知道一下许浩亮和李刀有没有什么利害关系,知道后打个电话来就行了。”
  回到学园,小J落下了整天的课,补习到晚上10点。来到办公D室,兰迪斯早就在等着了。小J问候:“辛苦呀,电话来了没有?”
  “还没。”兰迪斯放下手中报纸,“有什么想法吗?”
  “这个,”小J道,“线索似乎十分杂乱,很难理清楚。我想起刚来学园时,老蔡校长给我的三张字条的考验,那时他给我的线索都是必要而又有条理的,所以虽然复杂,但解起来并不难。这次就不同了,我觉得关键是在……”
  这时电话响起,兰迪斯按了免提键,只听见李警官在那边急叫:“有了有了,的确找到了皮肤,虽然非常少。关于路程,用跑的只需3到4分钟。还有李刀和许浩亮,他们一个在A村,一个在B村,两人都不认识,没有交往。”
  兰迪斯答道:“可以了,可以了。不过我还想问清楚一点,李刀和许浩亮真的一点关系都没有吗?我是说暗地里那种。”
  “不会不会,你不知道,李刀那种人,顶多只会耍无赖,别说他有什么心计做暗地里勾当。而且许浩亮在外做生意,一年不回来几次,两人不会有什么联系的。怎么样?行了吧?快点,告诉我凶手是谁。
  兰迪斯大笑:“别急,有了你的保证,我就放心了。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就让小J为你解答吧,他可是个实力派呢!”




(二楼放答案,三天后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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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落日霞影 于 2011-11-7 15:52 编辑

小J清了清嗓子,开始解答:“首先我要说的是,这件案子线索繁杂,要找出凶手,非得抓住关键。

第一个引起我注意的是凶器麻绳上没有死者皮肤的事。死者松脱的皮肤与麻绳激烈摩擦后竟然没有粘到麻绳上,实在不可思议。与这紧密相关的,就是脖子上勒痕的事。那条麻绳比较细,受力大,脖子上的勒痕竟然深浅宽窄不明显而且有间断。我在想,会不会虽然麻绳是凶器,但只是其中的一件,与其他东西配合起来用,就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也就是说,麻绳并不是直接勒在脖子上的,中间还隔了一层东西。这也太奇怪了,不过如果想想在脖子和麻绳中间的那层东西并不是简单的隔着,而是将麻绳整个包了起来,就会出现这种怪痕迹了。


警官你还记得吗,曾经和麻绳一起放在柜台上的还有一块抹布,那是最合适的东西了。因为抹布的失踪,我一开始就联想到这东西上会不会有透露凶手身份的信息呢?而且,抹布和麻绳放在一起,凶手用麻绳时萌生了这个想法也很有可能。再综合起来分析,就得出了这个结论。一开始这也只是一个想法,当后来我得知死者右肩和卧室门内把手上留有死者皮肤后,才肯定了这个想法,下面我会说明的,因为不仅是这个手法上,凶手在其他行动上也用了抹布,才没有留下指纹。


哈哈,我就知道你会这样问--凶手为什么要先用抹布将麻绳整个包起来再杀人呢?答案再简单不过了,因为凶手怕在麻绳上留下指纹。哎呀,的确,表面非常粗糙的麻绳上,不可能留下指纹,你们也已经告诉过我了。可是,像这种事情,凶手一定会知道吗?如果凶手根本对这种事情毫不了解呢?--他可不是我们。就算退一步来说,凶手知道这一点,他就敢十足的,大胆的直接握住麻绳吗?设身处地想一下,就算警官你,敢说‘我知道麻绳上不会留下指纹,所以我可以尽管的赤手行凶,不当一回事’吗?再说,即使不会留下指纹,说不定会有皮肤什么之类的。所以不管怎么看,凶手这样做都是为了安全起见。那又为什么不直接用麻绳杀人,然后带走销藏呢。因为凶器本身就是现场的,而不是凶手带来的,在心理上就会产生这样的效果。试想一下,当你一时冲突或失手用现场的物品杀人后,凶器上并不会留下你的指纹,你会把凶器带走吗?一般来说,带走凶器都是因为留有指纹或重要信息吧。而且麻绳折起来带走,依然还是很大。若换成抹布,就小很多了。

接下来是凶手问题,谁是凶手呢?哈,问题可没这么简单。因为这个凶案包含了两个独立的过程,凶手只有一个,但参与到案中的却有两个人。第一个便是杀死老妪的凶手,第二个是偷走藏在地板下那9000元的人。只要仔细分析整个案发过程,真相就十分明了了。


首先,案发时间是9:15到9:20,这之间,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我一直不明白凶手为什么要在柜台旁勒死人后还要将尸体拖回卧室内。为了延迟尸体被发现的时间?有这样的必要吗?什么?不,不,如果说这是凶手的普遍心理,那还有更重要的,就是赶快离开现场。想一想,我还记得证人小女孩,刚好就是在9:20分到达小店的,这真是巧得很。凶手杀人后,却发现有人走来。这只是个小女孩,或许凶手当时想,只是个小孩子,很容易骗过去,就想暂时藏起来。



或者是什么其他的理由,总之凶手藏到了小店卧室内。因为根据证言,当时门关上了,从里面反锁,如果里面没人,不就成了密室吗?我实在无法想象,突发杀人会弄个没意义的密室。凶手在拖动尸体的过程中没有留下指纹,就是透过抹布抓住死者右肩拖动的,然后又依法栓上门闩。我想,既然抹布曾经和死者颈部皮肤剧烈摩擦过,当然会在抹布上留下皮肤痕迹,而抹布又多次充当了手套的作用,会不会也把微量皮肤粘到了死者衣服和门闩上。结果当然证实了我的想法,推论有了实际的证据。之后,小女孩走了,凶手也就关上门,赶紧逃走了。

的确,第一个事件就搞一段落了,凶手自始自终都没有与丢掉的9000元粘上边。当然,这可不是乱猜的,因为门上的怪指纹告诉了我这一点。


在凶案现场,几乎所有关联的东西,上面只有死者的指纹,而没有可疑的指纹。但惟独一件东西除外,就是卧室门的把手上--不是内把手,而是外把手--没有任何指纹,明显是被凶手擦掉了。为什么,当然是凶手在上面留下了指纹。可是凶手不是通过抹布进行一切操作的吗?不小心留下的?你是说因为见到小女孩走过来,一时慌张直接就用手抓住门把手推开门,然后马上醒觉起来,才小心地抓住内把手关上门?之后擦掉外把手的指纹,才出现了这种事情?这个呀,我可以告诉警官你,不可能!因为……一开始在我的想象中,凶手抓住尸体的右肩,拖住尸体后退进入卧室,这样用背部推开门,根本就不会留下指纹。



可后来仔细考虑,我用凶手的具体动作推断案情,未免太绝对和武断了。直至我听了梁超容的证言,知道死者有一个习惯,一直都是开着门边织毛衣边看店的,而且从现场判断,死者是在织毛衣的时候,出去卖东西而被杀害的。这时我才知道,门一直都是开着的,根本不用去考虑凶手在开门时会不会留下指纹。那为什么门上会没有指纹呢?如果换个思考方式,擦去指纹的并非凶手,而是另有他人,那就有可能了。凶嫌中的另一人,于凶案发生后来到小店,推开卧室门,见到现场。这令他十分震惊,他想如果在现场留下自己的指纹,那就会受到怀疑,于是赶紧擦掉了。这里有一个疑点,既然早有人发现了凶案,为什么不报警呢?很简单,报警的话,虽然作为发现者,但因为曾经与死者有矛盾,也会被列为嫌疑人的。倒不如消灭痕迹,让别人不知道自己曾经来过现场。更重要的是,他还要把现场埋在地板下的9000元拿走,被怀疑杀人还不大要紧,毕竟人不是他杀的,但那9000块就不一定了。指纹是非要擦掉不可的。

那这个人是谁呢?三名嫌疑人中,梁超容并不知道死者藏有9000元,否则欠款早就去追回了。许浩亮长期在外,更不可能知道。只剩李刀了,他经常到死者店里偷东西,发现死者有藏款也很有可能。在凶案现场找不到用来翘开薄砖的利器,那是窃贼拿走了。那利器是怎么来的呢?是在小店周围拣的还是从别处拿来的?我想,应该就是窃贼家中的螺丝起子,或者什么的。因为在现场虽然不见那利器,却留有铁棍,上面只有死者的指纹--同样地用其他东西包着再用就不会留下指纹了,这说明窃贼拿走利器并不是怕上面留有指纹,而是那利器原本就是他家的,当然不能留下来。对于李刀,他的邻居说他匆忙跑回又跑出,就是回家取工具。


窃贼已经搞清楚了,但最重要的杀人凶手,究竟是剩下的两人中的谁呢?他们的证词告诉了我答案。其中一人的证词漏出了破绽。不过这个破绽,不是表面的矛盾,而是通过推断后,才发现他与事实不相符。


李刀是在9:40的时候跑回家拿工具的,一两分钟后出来,在加上跑回小店的三四分钟,可以知道他赶到小店时是在9:45后的一两分钟,然后他便在卧室内开工--开始翘地板了。十几块地砖,几分钟内不可能完成。也就是说在9:50时,李刀应该是在房中紧张地偷东西。但许浩亮却告诉我们,他那时是看到死者在地上,完全没有提到他应该看到的李刀。想想,一个刚从外面回来的人为什么要在重要的杀人案中撒谎呢?我想到了两种可能,一是他就是凶手。但也不能排除他当时的确见到李刀了,因为某种原因而为他撒谎。但后来仔细一想,这一点完全是他自己提出来的,就不是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了吗?更重要的是,两人根本没有任何关系。那么最后的真相,也就是……”


完全处理掉案件,已经是深夜了。小J连连打了几个哈欠,忧愁的晃着头脑,想清醒一点。
“回去休息了吧。”兰迪斯说。
“好的。不过,我还有一个疑问,一直没有搞清楚。”
“是什么呢?”
小J疲倦地说:“凶手,他为什么要多此一举地撒那个谎呢?原本一切是完美无暇的。”
“我猜不到。”兰迪斯微笑道,深邃地望着前面,“不过如果是我,大概也会撒谎吧。”
“恩……”
“因为,他认为如果那个他时候去买水的话,经过那的话应该看到那些东西的,没蒴的话怕有嫌疑。撒了慌后,自己便由嫌疑犯的身份,慢慢地给了人以证人的印象,好象是站在旁人的角度对当时的现场提供线索,尽量避免给人嫌疑犯的感觉--犯人只会一味避免提及真相。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这本是很完美的。”
是呀,小J不得不叹服,学园迷题组组长,果然名不虚传。在这推理人才聚集之地,自己只是很普通的一员。
加油啊,小J,为你心爱的推理努力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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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供货商和小无赖都说门关着,只有那个商人许浩亮说门开着,他还看见人了,他看见的时间又是前两个人之间的,这很奇怪哎
我觉得可能有人杀死了老人,猜许浩亮,他不是正好缺钱么,发现老人取了2000元,就抢了。然后,无赖来偷东西,他看见老人死了,他刚好知道那个藏了9000元,回家找工具翻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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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供货商排除,他并不知道9000块,没有动机。
在场找不到可以翘开地砖的东西,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被凶手带走。为什么带走,而不是像擦掉撬棍上的指纹一样处理,因为那本来就是凶手的东西,不能留在现场。李刀9:40曾经很快回家又出去,很可能就是为了拿东西掀开地砖。而且他是三人中唯一有可能知道9000块存在的,所以他是小偷。时间上看,店主死于9:15到9:20分之间,李刀很可能是在9:35左右经过,发现门开着发现尸体。想要挖出店主藏的钱,但是现场没有工具可以掀开地砖,所以回家取得。
再看商人是凶手的可能性。他早上八点多回村,很可能见到店主取钱,然后杀人谋财。9:20小学生经过,发现房间门关着,而不是按照店主平时习惯开着。很可能就是凶手行凶后发现有人来,来不急离开,所以带着尸体躲入房间。
被害者被绳子勒死,但勒痕不完整且绳子上没有死者的皮肤组织,所以凶手是用了抹布。那么凶手是害怕绳子上留下死者的什么吗?并不是,凶手害怕绳子上留下自己的指纹或皮肤,所以用抹布裹住绳子,事后带走抹布。从另一方面看,凶手很可能一开始在柜台寻找凶器时,就发现麻绳不方便带走,所以使用抹布。
凶手将尸体拖到房间时,用抹布包着手抓住尸体右肩,留下皮肤。里面门把手的皮肤,很可能是最后凶手离开时打开房门而留下的。
之后李刀看到门开着,发现没有工具,为了不被人发现尸体,关上房门离去。等到回家取来工具,很可能此时戴上了手套,就擦掉了外面门锁上自己的指纹。
商人9:50很可能再次经过,隔窗应该看到了李刀,但是为了把水搅浑,所以说没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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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paceman came travelling on his ship from afar
偷钱的是李刀,杀人的是许浩亮
知道死者有钱而且能够偷的只有李刀。9:40估计是回家拿工具,路上时间算进去的话,就是9:45左右在现场。
而许浩亮说那个时候只看到死者,而且他不认识李刀,应该不是替他圆谎,所以他说的一定有假。
至于手法还看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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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杀人的是商人许浩亮,如果是口渴的话,回头看到有人,应该会敲一下窗子,那样的话会看到死者啊,另外,那9000块的人是李刀,他经常跟死者接触,应该知道死者的习惯,他来到现场时,受害人应该已死了,为了撇开自己,他选择什么都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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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子有点栾,排队等着看答案
一杯清水,辗转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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